防计划的意图和执行情况,有了你们的介绍,我们对中央的国防部署就更有底了,下面还请你们继续介绍中央的作战计划。”
参谋本部向西北边防军司令部介绍了1937年5月金陵政府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拟定的《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这是自“九•一八”事变以来,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拟定的较为具体的对日作战计划。计划按中日战争可能爆发于日苏战争的前后,分为甲乙两案。
民国二十六年度作战计划(甲案)
在敌情判断中指出:敌国之军备及一切物质上,均较我优势,并掌握绝对的制海权,且在我华北造成强大之根据地,故其对我之作战方针,将采取积极之攻势,而期速战速决;敌我两国如已入于正式战争中,惹起苏日战或美日战,甚至中苏英美联合对日战,则敌将以陆空军主力应付苏军,海军主力应付英美,对我者只有一部兵力而已;在夏日战争而演成世界大战之初期,或由苏日或美日战开其端绪,则敌军为略取资源,筑固作战之基础,或将以主力先对我国军取攻势,使在短期内消灭我抵抗之能力与意志。
在敌情判决中指出:敌惯以武装恫吓,以达其不战而胜,遂行其外交谈判,以局部军事行动,实行其国策。
在作战方针中规定:国军以捍卫国土确保民族独立之自由,并收复失地之目的,在鲁省半岛经海州--长江下游亘杭州湾迄南沿海岸,应根本击灭敌军登陆之企图。在黄河迄北地区,应击攘敌人于天津—北平--张家口之线,并乘好机越过长城,采积极之行动,而歼灭敌军。不得已时,应逐次占领预定阵地,作韧强之抵抗,随时转移攻势,以求最后之胜利。
在作战指导要领中规定:国军对恃强凌弱轻率暴进之敌军,应有坚决抵抗之意志,必胜之信念。虽守势作战,而随时应发挥攻击精神,挫折敌之企图,以达成国军之目的;于不得已时,实行持久战,逐次消耗敌军战斗力,乘机转移攻势。开战之初,如情况所许,则国军以主力于沧州--河间--保定之线,保持重点于平汉路方面,对经北平—天津之敌军,实行决战。空军于作战之先,以主力扑灭长江内之敌舰,及沪汉两地敌之根据地。集中期间以主力对敌海上航空母舰与舰队及运输船舶攻击,并协助我海岸防守部队之作战,以一部协同陆军作战。会战期间以主力协同北正面陆军作战,以一部协同海正面作战。准备全部重轰炸队袭击敌之佐世保--横须贺及其空军根据地,并破坏东京--大阪各大都市,以获得我空中行动之自由。海军以全力于战争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