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研究”条目,申请金额被加密处理。第三,奥姆尼新加坡实验室已在记忆检索的结构化映射方面取得原理性验证突破——这份信息来自一份未公开的行业内部交流记录,由驻新加坡使馆科技处获取。
赵豫章把简报分发下去,没有先开口。宋怀之先发言了。他是科学院院长,理论物理学出身,在神经技术领域不属于一线研究者,但他的技术评估能力在中枢决议会里无人能及。他走到会议室前面的白板旁边,拿起记号笔,画了一套极简的示意图。左边是传统神经接口:大脑→解码→编码→机器。每一个环节之间画了箭头,箭头旁边标注了“延迟”“误差”“排异”。右边是意识映射:大脑→(没有解码环节)→机器。中间没有任何箭头,只有一条直线。“传统神经接口的三大环节——解码、编码、传输——在意识映射技术中被彻底废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架构:让机器的计算网络直接模拟大脑的神经表征模式。延迟、误差、排异反应这些现有神经接口的核心风险,在理论上可以被完全规避。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的风险。”
他在白板上那条直线旁边画了一个圆圈,圆圈里写了一个字——“我”。
“当机器不再需要翻译大脑的信号,当大脑的信号直接被机器‘成为’——人将不再知道自己的念头在哪里停止,机器的计算从哪里开始。这不是排异反应。排异反应是身体排斥机器。这是排人反应——‘我’这个意识,无法在两条并行运行的神经表征之间确认哪一条属于自己。目前没有任何伦理框架能够处理这种断裂。不是因为伦理学家不够聪明,是因为这种断裂在人类历史上从未存在过。”
他放下笔,转身对着长桌。“传统神经接口面对的是技术风险——延迟、误差、排异。这些风险可以通过回调、药物、适配来管理。意识映射面对的不是风险,是本体论断裂——当人的认知过程与机器的计算过程不可区分时,‘自我’这个概念本身将失去锚点。公约草案里那条‘禁止在未经独立伦理审查的情况下对健康人进行意识映射试验’,不是伦理学家在杞人忧天,是他们在试图赶在一场可能无法逆转的改变之前,先竖起一道最基础的护栏。”
秦铭从法务工作委员会的角度做了补充。他说公约草案里对“意识映射”的定义——“对自我意识神经关联网络的完整映射”——在目前国内法律体系中没有任何对应条款。条例只保护了神经数据,没有定义“神经表征的映射权”。如果公约表决通过而我们没有相应的国内法对接,未来在国际合作和贸易谈判中会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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