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
「我方有很明确的异议!!!」
被告席。
近乎是在法官声音结束的刹那,反对的声音立马传来。
这下。
代理人席位,公诉席,甚至是旁听席,所有人微微一愣。
明确的...异议!?
凶器提前12个小时藏匿,随後用其捅伤,存在明确矛盾,自身也有动机的刘国富身上....这怎麽想也洗不掉嫌疑吧!
就在众人皱眉,屏息凝神,等待徐德给出答案的时候。
便见,他微微张开嘴,下一秒...
「审判长,就本案而言. ..」
「案件。」
「没有凶器!」
没. ...没有凶器?
四个字落下的刹那。
第一法庭,近千人大脑齐齐卡壳,所有人看着徐德愣在原地,竟短时间想不通这句话的含义。徐德却没停下。
他继续道:
「首先,器械与器械之间的性质不同。」
「有些器械,随身携带式为了杀人而用,而有些器械. ..则是为了自保!」
什麽才是凶器?
众所周知,对别人造成伤害的,才算是凶器。
但凶器本质就是器械,难道有没有想过..什麽器械,才会在司法中,被第一时间认定为凶器?毕竞。
一根小学学习用的圆规,与一把西瓜刀,都很锋利。
但,为什麽西瓜刀会成为管制工具?而圆规会开放购买?分明都能轻易杀死人。
如果代入这个思维。
你就会发现,好像在杀人领域中,只要你想,那所使用的器械就没什麽区别,但徐德要说的是. ..…有区别!
「我方委托人,被告人张月在案发前夕,并非谋杀,案件器械,也并非为了杀人而带.. . .」「这把刀的真实定位是..」
徐德顿了顿,旋即表情严肃,一本正经的开口道:
「是防御性道具!」
代理人范贺:?
公诉席:?
听审席:?
防...防御性..还是道具!?
嗯?
众人大脑再次陷入宕机,短时间空白,愣愣的看着对方。
这些字他们都认识,但组合在一起. .却显得是那麽的晦涩难懂,令人难以理解。
「被告方,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