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碎自己的衣服,以及是作势扒下自己的裤裆!
如果这也算自卫的话...
那什麽才算强奸!?
对方摆明了,是想以「连续性动作』,将强奸的行为,强行与自卫反抗进行嫁接。
「这.」
审判上。
三个法官陷入思索之中。
两人说的都属於在司法程序上有道理的那种。
很少会出这种案子。
尤其是这种,同一种行为,却能说出两种法例,两种思维的情况!
审判长孟俊峰沉默片刻,最终,扭头看向代理人席位。
「被害人民诉代理人。」
「上述,被告人对你方的质疑. .你方是否有异议?」
法官终究只是敲锤的。
证据的意义,案件的走向,还是得看庭审双方。
话落。
代理人席位处。
范贺深深吐出一口浊气,他知道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什麽目的?
搅混水!
他不一定能将刘国富从「半个罪犯』转变为完整的受害者。
但只要将对方的正当防卫辩护,给搅浑即可!
至於,该如何解释. .. .…
范贺微微一顿。
接着,一句让所有人,整个第一法庭,近千人集体愤怒的话语,从而口中说出,在整个法庭内回荡。「尊敬的审判长。」
「我方委托人刘国富,对现实以行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误解。」
「也就是,他区分不出,正常的自卫与他所进行的自卫情况是否存在不同,所以,才做出脱衣服这种举动。」
「而证明我方上述所说,最强而有力的证明便是..」
范贺从桌上,举起上次,针对范贺第一次强奸未遂,在中院所宣判的案件结果。
他脸上流露出温和的笑意,开口道:
「精神病。」
「我方委托人,患有明确的精神疾病,以至於他的认知混乱!!!」
精神病 ..
刘国富,确实存在精神病!
只不过. ..,
话落的刹那间。
听审席处,隐约有数人已经满脸怒意,拳头紧攥。
他们可还记得,刘国富之前,律师就是倚靠这,导致犯罪後不负刑责。
眼下,竟然又来了个律师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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