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富...通过监控证据,可以明确看出. .. .」
「对方已经控制住被告人,并且已经做出脱衣,解裤的行动!」
暴力手段是推动强奸的「正在进行』。
同理。
对方脱衣服,裸露器官,也算正在进行。
在即将达成强奸之前,尽管你没遭受到暴力,理论_. . ..依旧可以开启无限自卫。虽然概率小,常规司法不认。
但理论对拚之下,谁都挑不出毛病来!
「综上所述。」
「被告人张月的防卫有效,构成正当防卫!」
林月开口,声音清脆坚定。
几起案件下来,明显是与以往不同,思绪与法理能力愈发强劲。
只是...
就在众人思索之际。
恍惚间。
公诉席上,范贺脸上忽的露出一道笑容,他张开嘴,一道令人错愕的声音,随着喉咙震动,在众人耳旁响起。
即是.
「异议。」
「我方. ..上述所言,只是给对方进行普法,以此表述我方不认同说话的态度。」
「实际上,我方被害人...自始至终,都未进行过强奸这种行为!」
说着。
范贺顿了顿,又补充道:
「所做出的一切,非但不是犯罪,反而是...」
「自保!?」
自保?
你也自保!?
是的。
范贺也要说刘国富是在正当防卫!
「首先,审判长,我方刘国富控制对方的行为,是在什麽情况下进行?」
范贺反问了一句。
话落,不等周围人开口,他便继续道:
「是在被胁迫,被被告人张月,威胁到生命安全的情况下!」
案件过程并非是张月走到医院,随後被对方控制。
应该是..
张月走到医院,通过扼住对方喉咙来进行控制,随後被刘国富反向控制。
综上...…
「我方委托人,所作出的一切行为,都与强奸,甚至是猥亵无关!」
范贺摇头,绝口否认着。
「他之所以进行控制,完全在於被告人。」
「在於被告人,想进行加害!」
「他的行为是自保,在狭小的病房内,唯有控制住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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