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能自保。」
「此条,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甚至也并未超出界限!」
现场存在录音笔。
只可惜,录音笔. ..从头到尾只表明了绿森市案件时,他具备强奸意图。
而在2月18日,凌晨四点。
他除了脱掉自己衣服,可从未说过,要强奸张大!
如果按照这个角度来看.
「被告方上述所做出的一切辩护,都是荒谬至极!」
范贺展露出自己的真实意图。
「就本案「第九医院·案』,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强奸、猥亵事件!」
「我方委托人之所以控制,只因对方是在加害,而之所以一直控制,也是因为加害并未消除,而是暂时被控制。」
「而在加害行为被短暂制止,存在长时间思索的情况下. .. .」
「被告人张月,持刀,连续捅刺我方委托人17刀!」
「这已经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未遂!」
骤然间。
现场错愕一片,就连检察官,此时也愣了又愣。
范贺的意图很简单。
他在重叠行为!
是的。
强奸的控制行为,与正当防卫的控制行为,是相同的。
你可以说控制手臂,将其压制,是准备强奸。
但同样的。
也可以说是避免对方暴动杀人,正在自卫的防御控制行为!
而监於. .
刘国富,在一开始,确实是感受到了生命威胁,所以. . . ..
依照范贺的这番言论,他的行为,第一顺位的判定应当是正当防卫,而不是猥亵,甚至是强奸!「没有强奸?」
被告席,钱昊有些忍不住了,脸色发黑,沉声询问。
「代理人,你方还在断章取义!」
「哪怕刘国富一开始是进行身体控制,但...但後续性质依然发生改变。」
「通过现场录音,以及监控中捕捉到的撕扯衣物来看.看. ...」
「这与《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定义完全一致!」
「否则。」
「请你方解释,为何刘国富在「自卫』期间,会做出撕扯衣物等行为?难道这也是自卫的一环!?」单从控制,你可以说自卫。
但後续行为呢?
钱吴可没听说过,什麽自卫行为是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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