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无条件退货”。( )
63.消费者退货的商品无需完好。(X )
64.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经消费者同意。 ( )
65.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造成 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 任。( X)
66.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
67.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 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X)
68.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 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 偿。( )
69.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经营者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如果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 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70.经营者和消费者不得对退货运费问题进行约定。( X)
71.经营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 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
72.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不得提供 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 )
73.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
74.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 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 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7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 予以行政处罚的,无需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 X)
76.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77.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 和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没有强制 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消费者无权要求该商品和 服务具备安全性。( X)
78.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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