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3月,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委员会决定成立国防委员会。《国防委员会条例》规定:“国防委员会为全国国防最高决定机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负其责任。”同时规定:“国防委员会为便利决议之执行,得直接秘密指导金陵政府之军事及行政各高级机关,并督促其完成”。国防委员会设正、副**各一人,以中央政治委员会正、副**兼任之。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的设立,表明了民党政府从国防决策机构方面开始初步调整。
金陵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的一位上校正在向刘琨们介绍中央方面的各项计划;
为了确立国防区域和划分战场,特制订了《民国二十五年度国防计划大纲》将全国划分为4个大区:
(1)抗战区:察、绥、冀、晋、鲁、豫、江、浙、闽、粤;
(2)警备区:皖、赣、湘、桂;
(3)绥靖区:付、秦、蜀、宁;
(4)预备区:秦、蜀、鄂、湘、桂、赣、云、新、青、藏、康。
并以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帅机关,设冀察、晋绥、山东、江浙、福建、粤桂6个国防军总指挥部,1个预备军总指挥部(由秦、甘、蜀、鄂、湘、赣、云、贵8省组成)。
1936年,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规定了预定战场的阵地设置。
(1)北正面:
甲、鲁省区,包括潍河阵地,鲁南阵地,鲁西阵地。
乙、冀察区,包括平津张据点,沧保阵地,德石阵地。
丙、豫省区,包括豫北阵地,归兰阵地,汴郑阵地,巩洛阵地。
丁、徐海区,包括海州阵地,运河阵地,徐州阵地,蚌埠阵地,淮阴阵地。
(2)晋绥侧面:
甲、晋省区,包括晋东阵地,晋北阵地。
乙、绥远区,包括绥东阵地,绥北阵地。
(3)东正面:甲、江苏区,包括京沪阵地,南通据点,首都阵地。
乙、浙省区,包括沪杭阵地,宁波阵地,温台据点。
(4)南海岸:
甲、闽省区,包括龙延阵地,闽厦据点。
乙、广东区,包括潮汕据点,雷琼据点,广惠据点。
(5)警备区:
甲、秦甘宁青区。
乙、湘鄂赣皖区。
丙、桂省区。
丁、滇黔区。
戊、蜀康区。
介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