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声音传到众人耳旁。
「审判长,审判员。」
「就本案,涉及到的两个女孩。」
「她们三岁没了爸妈,指定的监护人卷款逃跑,从小到大连饱饭都没吃过几天,活得就像下水道里的老声音不算大。
录音机离得较远,但现场异常寂静,收录十分清晰。
电视机前。
原本听到案件,内心深受触动的众人,听到这话後先是一顿。
视频经过处理。
但也能听得出来,这分明是案件被告人的详细经历!
起初,众人只觉沉默,为两个女孩的命运悲叹。
但听着听着. ..
一股怒意,忽的在胸腔中涌现。
因为善良、因为道德、因为正义,所以才导致惹祸上身。
他们想反驳,想说错误,想打上一个大大的「』号,可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反驳却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直到最後。
「她们,终究不是老鼠。」
扬声器中,再次传来一道声音。
「我认为,他们是人。」
「是符合,法律上对人的定义的人。」
「他们应有、享有、也必然有作为一个人,该有的权益。」
「也就是一个,客观,公正,正常活下去的权益!」
「审判长,我方...表述完毕。」
随着最後一句话落下。
这股怒意,恍惚间好似被浇了盆冷水一般,忽的被浇灭,并且所有怒意荡然无存。
电视机前,众人看着屏幕,久久不能回过神来,表情呆住。
人权?
人权!
流浪汉,也有人权!
两个字不知为何,仿佛化成柴薪,在众人内心涌生出火苗,旋即愈烧愈烈,越烧越旺!
肾上腺素开始分泌。
精力愈发旺盛!
浑身充斥着激情,好似有使不完的力气充斥,令人神情亢奋,紧握拳头,忍不住一连说出数个「好』字。
有人说道:「好!别人能用精神病,好人也能用!」
也有人激动开口道:
「就该这麽判,干他娘,好人没报好就该被抹除,原告罪有应得!」
案件判的畅快,令人感到酣畅淋漓。
赔偿款索要不到、刑责追不出、就连强制医疗,也被完全否定。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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