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如此思绪。
精神病打精神病?
客观上的证据无法反驳主观精神,但却又能逃避刑责,思路确实刁钻!
若是如此的话...
最差,也是被判强制医疗!
只不过。
就在他们如此想之际,随着主持人继续介绍,众人的表情逐渐愣住。
《法治在线》频道。
随着画面铺开。
主持人解析案件的声音,再次缓缓响起。
「第一次审理,案件因信息质证不清休庭。」
「地方法院,又於2003年,4月15日依法召开第二次审理,而在这次审理之际,辩护律师,递交一份至关重要的信息。」
「被告人张某. ..因为早期经历,其真实年龄存在客观上的偏差嫌疑!」
「依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第4条,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则!」「法院综合考量多方因素,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 .. .」
电视上,主持人微微一顿,接着又道:
「缓期三年执行!」
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
近乎等同於无罪!
甚至连强制执行都没有!?
电视机前。
众人愣住,就连那红圈律所的高管,此刻也为之一滞,眉头挑起。
「精神病+自卫+未成年?」
「有点意思. ..这律师有点意思,单枪匹马敢凿阵,17刀的故意杀人未遂的阵法,愣是被凿出个口子,但.」
高管精神起来了,脸上露出笑意,心中思绪万千。
虽未亲临,但这种查证与案件敏锐感官... ..他从未见到过!
但即便如此。
「还不够。」
「这不是让法官改变强制医疗的理由!」
高管眼神一凝,继续看下去。
而恰巧此时。
主持人的声音也有了转变
《法治在线》栏目。
主持人的声音响起。
「接下来,请各位收看审理期间,法庭所记录的庭审画面。」
话落。
电视上原本稍稍模糊的画面忽的转为清晰。
却只见,被告方律师站起身,稍稍沉默。
良久後。
对方忽的深吸一口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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