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坠,全然没有发现四周古怪的眼神。
李明似笑非笑地听完座下头号贪污犯的描述,直接问:
“你收他钱了?”
“嗯呐。”
当着顶头上司和三法司的面,侯君集居然痛痛快快地认了。
李明对此感到震惊:
“受贿你还理直气壮?”
“实质上算受贿,但形式上不算,并不触犯《贞观律》。”侯君集虽然贪,但也算贪得光明磊落了:
“在座的所有人,谁没有收过李乾祐的好处?”
三法司三巨头立马就慌了阵脚:
“你你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
“什么清白!孙廷尉、刘尚书。”
侯君集毫不客气地开始点名了:
“李乾祐借殿下遇刺案的东风,以‘加强各府守备、保护京官安全’为名,替你们垫付了衙役皂隶的钱。
“这不是好处?”
唐朝惯例,衙门吏员的钱是朝廷先发给官员,再由官员自行雇佣的。
也就是说,如果李乾祐替孙、刘负担了这部分开支。
朝廷提前列支给他俩的这笔预算,就“合法”地落入了口袋。
“韦御史,你不也是?”侯君集继续揭短:
“为了你每年出城避暑方便,李乾祐专门将必经之路拓宽修缮,美其名曰‘市政’。”
三巨头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
“行方便不能算贪!……《贞观律》没说不行,能算贪么!”
接着便是什么“法无禁止皆可为”之类,书房内外充满了尴尬的空气。
本着自己沾屎、就要把屎抹得到处都是的原则,侯君集杀得活像拖把沾屎的吕布,雨露均沾地瞄准了房玄龄:
“还有房相,你的二儿子房遗爱之所以能进文学馆……”
“不必多说,你的意思已经表达地很明白了。”房玄龄不太从容地打断了侯君集的输出,有些脸红地转向了李明:
“所以,长安令是不太好‘动’他的。”
李明嘴角抽搐。
这下他是完全理解了,为什么这帮货对捉拿李乾祐这么推三阻四。
好家伙,原来京城里的大小官员,都受过他的恩惠,都和他有超出同僚关系的py交易,都有小辫子握在他手里!
而且,这一切还都是他巧立名目、洗白了的赃款!
这种既“贴心”又“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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