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调查不要紧,整整查了三年多,一直到了1998年年底,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才第三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最终法院给出的结果是,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证明马艳红在撒谎。
首先就是马艳红所提供的王海相貌不符,连身高体态,以及一些具有明显标志性的特征都对不上。
虽然此时警方并没有抓到王海,但是找到了大量认识王海的人进行了比对,所有的信息全都不符合。
另外有明确证据可以证明,马艳红在作案的时候,王海并不在佳木斯市,而且马艳红提供不出证据能证明自己跟王海认识。
这次庭审结束后,马艳红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当庭判处她死刑。
马艳红之所以虚构出来一个王海,很有可能是她在看守所关押的时候,听说了这起案子,于是便灵机一动,给王海安排了这么一个角色。
也就是马艳红运气好,王海一直没有被抓捕归案,这才让她凭借一个谎言,就多活了三年时间。
1998年12月21号,在马艳红被执行的前一天,记者对她进行了采访。
记者问马艳红:“你杀了这么多人,现在有没有后悔?”
马艳红沉默了好一会,这才开口回答道:“我不知道后不后悔。”
记者紧接着又问了她一个问题:“你现在才三十一岁,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你有没有什么留恋的呢?”
这一次马艳红哭了,而且哭的非常伤心,她告诉记者,自己只是舍不得那两个孩子。
第二天12月22号,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公判大会,当众宣读了马艳红的罪行,两天后的12月24号,马艳红被执行了枪决。
马艳红的案子到这里就结束了,她的作案动机纯粹就是为了钱,第一次杀了一家三口,可以说是一时没想明白,但第二次杀了警察未婚夫,那就是已经把杀人劫财当成事业来干了。
其实每个人都幻想着整天吃喝玩乐,纸醉金迷的生活谁都喜欢,但那都是需要稳定的收入来支撑的。
年轻的时候家里可以给你钱,年龄稍微大一点,如果不去工作,还想着整天玩,那没钱了只能去骗。
骗了不够了就会去偷,偷的不够了又升级成抢,说不定哪次出了意外,就弄出人命了,很多案犯都是按这条路走过来的。
所以人即便是再爱玩,那也要适度,不能把玩当成主业,想要实现人生的目标,还是要踏踏实实的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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