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在六 个月内经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的,下级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可以重复抽查。( X)
63、监督抽查实行抽检分离制度。除现场检验外,抽样人员 可以承担其抽样产品的检验工作。( X)
64、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有关规定公开监督抽查结果。( )
65、未经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 和个人可以擅自公开监督抽查结果。(X )
6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国家监督抽查年度计划, 并通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67、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级监督抽 查年度计划,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
68、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应当在抽样后向社会公开。(X)
69、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等 有关要求,确定承担监督抽查抽样、检验工作的抽样机构、检验 机构,并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
70、法律、行政法规对抽样机构、检验机构的资质有规定的, 不必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机构。(X )
7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行抽样或者委托抽样机构抽样, 并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随机选派抽样 人员。( )
72、抽样人员可以少于两人,并向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出 示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监督抽查通知书、抽 样人员身份证明。(X )
73、抽样机构执行抽样任务的,还应当出示组织监督抽查的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
74、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 品中随机抽取,可以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自行抽样。(X )
75、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 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 )
76、备用样品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先行有偿提供。( X)
77、抽样人员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拆封措施,对检验样品和备 用样品分别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和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签字确 认。( )
78、样品应当由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携带或者寄递至检验 机构进行检验。(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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