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的特殊性,例如,公众反映行政 事业性收费问题的,按照《信访条例》处理;举报涉嫌违反《反 垄断法》行为的,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专项规定执行,专项规 定未作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三是明确以投诉举报形式进 行咨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信访、纪检监察检 举控告等活动的,不适用《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告知公众通过相应途径提出。
6.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亮点?请列举至少 3 点。
6.答:(1)消费者网购有七天“后悔权”。新《消法》第 25 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 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 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 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 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2)网购平台“先行赔付”。新《消法》第 44 条规定:消费 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 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 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3)消费欺诈“退一赔三”,保底金额 500 元。新《消法》 第 55 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 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 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 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举证责任倒置。新《消法》第 23 条第 3 款:经营者提 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 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 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 任。 (5)明确个人信息保护。新《消法》第 29 条规定:经营者 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 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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