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系“公 元”品牌管材、管件生产企业)在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查处无果 的情况下,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反映该企业 2016 年在南京地区的 销售额下降明显,在南京银桥、金桥、板桥红太阳等市场已发现 多家管材经营部销售假冒其品牌的系列管材。接到举报后,分局 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持续摸排跟踪。
1、如果上述线索事实成立,应依据什么法进行查处?是一种什么样的违法行为?
2、行政执法部门应如何组织查处?
案例 8
答:
1、应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查处。 此种行为应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构成一部和产品冒充 合格产品违法行为。
2、经分析,认为此线索很可能涉及一个有规模的制售假冒 管材销售网络团伙,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为确保案 件查处效果,根据两法衔接相关规定,分局及时将该线索向南京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进行了通报。行政执法人员会同公安人员联合 进行依法办案。
案例 9:2013 年 2 月 20 日,赵某在本市某商场购买由 A 厂 生产的冰箱一台,同年同月 24 日又购得一部 B 公司生产的多功 能电源保护器,次日,原告在家中安装好冰箱和电源保护器。半 个月后,一日赵下班回家发现,因冰箱电路出现故障,高温下导 致冰箱起火,烧毁部分家具及用品,因发现及时,幸未发生重大 火灾。为此,赵某向法院起诉,状告某商场、A 冰箱厂和 B 公司, 要维护消费者权益,賠偿损失,由三个单位负连带责任。 某商场称,该冰箱是本商场销售的商品,赔偿责任应由产品 的制造者承担,销售者不应承担责任。
A 冰箱厂称,本厂生产的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 生过此种情况,无证据证生产者有过错,无法认定生产者应承担 责任。B 公司的电源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 B 公司辨称,赵某违反有关安装说明的要求,违章安装,无 视说明书的警示说明,导致电源器失效成事故,冰箱电源线路有 问题使冰箱起火是根本原因。 此案应依据哪部法律,如何处理?
案例 9
答:法院在调查过程中,经技术监督局对 A 厂的冰箱和 B 公 司的电源保护器进行质量鉴定,认定:(1)该品牌和型号的电冰箱 线路连接上存在某些缺陷,一般情况下不会出故障,在特定的情 况下会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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