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得贡献多少个名场面?
而说到安又恬,洛清寒突然就有点好奇。
“话说小悠,我现在当然是知道你对安又恬的态度了。”她有些好笑的搂住沈悠的胳膊,“但是当初,你到底为什么那么喜欢她呢?”
“你并不像是会喜欢这种女孩的糊涂人啊。”
洛清寒这么一问,沈悠也有点错愕。
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跟洛清寒比起来,安又恬确实不值得一提。
但是回想当初,他对她的迷恋还真不是假的,简直真心的让他想脚趾扣地。
沈悠叉起手臂皱眉思索起来。
所以,自己当初究竟为什么那么喜欢她呢?
“可能是因为……”
“喜欢是一种习惯吧?”
沈悠想了想,不太确定的说。
最初是因为什么他忘了,但是一旦喜欢上之后,他就开始努力讨好安又恬。
而每一次安又恬的不置可否,他都归罪于自己做的不够好。
于是就更加努力……
努力了半天,他终于明白,世界上有两种女孩——
一种你对她好,她会感动,于是也对你好。
另一种你对她好,她会觉得心安理得,于是更加盛气凌人。
前一种女孩的代表是洛清寒,她让你慢慢活成自己最舒服的样子,让你越活越舒展,简直宛若新生。
后一种女孩是安又恬,她让你越活越别扭,越活越委屈,渐渐成为一个你自己都看不起的人。
但尽管如此,你也很难下决心放弃,毕竟追的太久了,砝码加的太多了,沉没成本太高了……
你不甘心啊。
所以你就继续滑落,终于,成为所有人的笑柄……
“现在回想起来,我遇见她是有意义的,而且不是一点点。”
沈悠突然有些感慨的揽住洛清寒的肩膀。
“宝贝,正是因为我的初恋是她,在遇见你时,才能清楚的知道你有多好——因为我已经有了一个绝佳的参照物。”
“设想一下,如果没遇到安又恬这种极品,我的初恋直接就是你……”
“搞不好我还以为,你对我的好。是理所当然呢!”
“所以,我现在看来——”
“遇见她,可能就是为了更好的遇见你吧。”
“就像歌里唱的那一句一样——挥别错的,才能和对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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