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鹿腿,得是你亲自射杀,否则我也不好为你行这个方便。”
李琩骑在马上,哈哈笑道:
“盖帅有多久没有吃到鹿腿了?”
盖嘉运大笑着指向远处哥舒翰的背影,道:
“自从这小子来了河西,我便没有在狩猎的时候尝过鹿腿的滋味,还需回到凉州才能解馋,但终比不得自己猎杀来的爽快,吃起来也更香。”
李琩点了点头,开始全神贯注的骑马疾奔。
前方各处都分布着斥候,以旗令为语,传达着雄鹿的方位信息。
眼下猎物已经现身,自然没有人计较会不会惊了那头雄鹿,数百人分散开来,将一片峡谷地带包围,若是见到雄鹿的身影,便会放箭猎杀。
此物极迅捷,饶是在场之人多为骑射高手,短时间内也拿人家没有办法。
实在是太快了,正因为腿脚好,所以腿上的肉才最是鲜美。
唯一的办法,就是消耗光雄鹿的体力,等到对方速度降下来,才是机会。
李琩左手握紧长弓,右手抓紧马缰,在复杂的山势地形中来回调整方向。
他身后的李晟等人,也是一脸兴奋的参与进来,已经连发十余箭,可惜都未得手。
李琩从一开就没有认为自己今天会摘得头彩,这里哪个不比他骑术高明?
他唯一值得炫耀的,就是射术,因为他在长安外出的机会不多,很少在复杂地带习练骑术,但是他经常去射击场练习,自己的王府内,都有专供他练习箭术的场地。
日子久了,水平达不到李晟那种地步,起码也相当于0.8个李晟。
他一直没有开弓,是因为自己的地位太高,频繁射失很丢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一箭不发。
那么别人对他的射术水平,就摸不准了。
这叫献丑不如藏拙,我不能让你们笑话我。
但今天也许是老天眷顾,李琩运气爆棚,他在一次沿着河谷的急速追击中,察觉雄鹿有转向的动机,也就是在那0.01秒的一瞬间,是的,电光火石之间。
李琩飞速从背后箭囊抽出一支羽箭,挽弓发射,动作疾如流星,一气呵成。
箭矢所击之处,偏偏就是雄鹿调头的那一瞬间。
差一丝一毫,这一箭都得落空。
正中鹿颈。
只见那头雄鹿瞬间丧失行动能力,从山坡山滑了下来。
一声哨音响起,宣告着这场狩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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