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油趁热淋在上面,倒点生抽调调味,把煮好的黄豆和切好的鲜葱丝铺盖好,这道菜就算是完成了,不论是就着馒头花卷还是大白米饭,那都是相当的下饭。
辣白菜炒培根这道菜是元殊教老太太做的,这辣白菜得选不是很辣但是腌制相当入味儿的白菜叶子,肉不要五花肉,得选培根,这样吃起来没有生味儿,菜和肉的味道可以完美融合相辅相成,否则吃起来就会被辣的呼哧带喘,那根本没法就着热米饭吃,而且还烀嘴。
至于让冬瓜,这也是老太太的拿手绝活,就和煮茄子一样,看起来没什么特色的菜名实则别有一番风味,把冬瓜挖空,里面放入调好的肉馅儿,最好是七分瘦三分肥,里面倒上点儿生抽耗油鸡精什么的,最后再来几滴香油,盖上冬瓜盖儿上锅蒸他个二十分钟左右,到时候肉馅儿的香味和软糯的冬瓜完美结合,可谓是老少皆宜的美食。
吃完饭后,刷碗的工作就交给了元殊,收拾的时候,元殊在想上大学的时候该如何打工挣钱,重生之前的他是在上学之余去咖啡店,便利店这种地方打打工,当然了,还有电影院。
虽说他大学毕业之后也成为了一个小说家,但是自己是对自己最清楚的,说是小说家,实际上只是每个月都在吃全勤的小说家罢了,按照正经的说法,他不过就是个混全勤的网络写手,还小说家?那也只是在不懂行的人面前装模作样罢了。
除了咖啡厅和桌游店是自己主要的挣钱手段,小说只是他来补贴自己生活费的,不过写小说是元殊初中时期就萌发的梦想,他当时就梦想自己可以成为红透半边天的网络小说家,不过这个梦想直到25岁的时候也仅仅只是实现了签约+混全勤而已。
所以综合考量下来,想过不一样的生活就得走一条全新的道路,就像是自己选择了新的大学新的专业,那么大学空余时间的兼职,也要是全新的才行。
“不过要写什么小说才好呢,现在的这个时代,还是玄幻当道吧?”
元殊用抹布擦着桌子,前几年火的都是穿越流和玄幻流,现在大火的也就只是玄幻流了,如果想尽快有所建树,跟风是最好的。
不过想了片刻之后,元殊就放弃了跟风,如果说跟风的话,那生活还有什么挑战性呢,完全就失去了激情,同样也会让人失去动力,所以他不能选择跟风。
收拾完厨房回到自己的卧室,元殊打开手机的时候就见到唐伊梦发了几条消息过来,内容就是商讨一下明天在哪里见面。
“红岛国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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