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看升旗维持秩序所用,在深夜的灯光反倒下反倒多分冷清!这个时候的城市是冷清的,静谧的,也多了份从容感,我整个人都特别的放松,好像走路都是轻飘飘的,风吹在脸上凉的刚刚好,那个高大的他牵着我的手也刚刚好!我们都感受并享受着这个城市别样的氛围,我们见惯了喧闹繁华,此时此刻好像更能近距离感受它的魅力,老胡同与现代化office的碰撞也没有显得突兀,我们慢慢的走,读老胡同的由来,拍现代建筑的光影,穿过小巷,胡同,去到人稍多一点的食品店,全是各式各样的果脯,他称了山楂膏,剥了一个喂给我,我不爱这有点甜腻的味道,咬了一小口递给他,他笑眯眯的吃下,脸上的酒窝在光下很是好看,金丝边眼镜因光照出现一圈光晕,我痴痴的看着,看到他有点害羞的发问:你咋老盯着我看啊!哈哈,这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吧,满眼的笑意,散都散不开!
9.
因为痛苦,因为委屈,因为不甘或者不公,太多难受的情绪后把我们的心压制出了好多褶皱,因为疼,所以掩藏着,但好像成了陈年伤!书写像小微风吹趟着阴霾,似小阳光温暖着潮湿,也更像是熨斗一样慢慢熨平那些褶皱,让内心重回平静。
10.
书写对我的意义
二哥哥说过我是一个容易焦虑的人,三天两头的着急上火,后来细品品,他说得对。其实我知道我还是一个懦弱的人,只是由于家庭及各种条件的限制,没办法走上了一条努力奋斗的路。
今天又在火中燃烧的我,一个人关门在床上欲哭无泪,视频看得多眼睛也有点疼,看书又静不下心来。
但我强打起精神无意中看起来自己写下的书,一篇接着一篇,其间有人来打扰,还有点不耐烦,等我看到最后章节的时候,才发现浑身就像被水洗了一样,不再那么的燥热,长吁了一口气,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这内心的感觉就像是被书里那潺潺的流水浇灭了。
我把年轻时的青春、美好,还有幻想,永久性的留在了我创造的世界里,并能长久的品味。
可以想象等第一本书印出来的时候,我用粗糙的双手抚摸着他,里里外外的抚摸着,掉下激动的泪水,陶醉般的低声的啜泣着,这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刻。 我会把它放在床头,厚厚的,当成我的枕头。一旦被现实伤的遍体鳞伤时,我就可以用它来抚慰我的灵魂得以喘息。
阅读真的是一个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尤其当这本书是你竭力写出来的时候,这一段一段的话都是你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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