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的几个孩子都送去云县那里,若是沈宛君这里有亲眷前去云县,请她托人携带,免得几个孩子只有老家人伴护,叫做父母的很不放心。
宛君、曼君二人的父亲,均已过身,不过沈家在吴江极有名望,尤其是沈曼君夫妻,家中几乎都由她一人做主,不过即便如此,变卖家产前去云县,也是个相当冒险的决策,沈曼君在信中曾暗示姐姐,自己是因为治病欠了些债务,现在被买活军扣住了不放人,只能变卖了在吴江分得的一点家业做本,在云县试着经营生意,早日还钱。如此一来,孩子们便必须带去云县,否则留在本地只能寄居于亲戚膝下,恐怕要看他人的眼色度日。
若是沈曼君来信大谈特谈自己在云县过得多好多好,那么除了正统之辩以外,叶家人作为亲戚只有为她高兴的份,要说过去沾光,那是绝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正因为沈曼君一家在云县还欠了债务,而且这件事是由叶仲韶穿针引线,叶仲韶和沈宛君便都感到负有一定的责任。再加上沈曼君之前也提到了王凌,说他一族都迁移了过来,而且在买活军治下锦衣玉食,一家人过得非常得意,深受谢六姐的重用。叶仲韶便感到,妻妹或许是在暗示自己,可以出面向王凌说项,请王凌周旋着减免债务,又或者向王凌借一笔钱,把他们从云县捞出来。
和杀人如麻的建贼比,买活军的名声显然是要好上许多的,至少他们的商品在吴江也非常流行,而且报纸上许多文章都显示着买活军知识的丰富,再加上谢六姐明显是本地的神仙——叶仲韶是非常好佛的人,他有时甚至觉得谢六姐没有个佛教的封号,是很遗憾的一件事。总之,叶仲韶和沈宛君、沈君庸等,都是认同前几篇报纸所发的《政权、国家》一文中部分的说法的,买活军固然仍是反贼,但总还是要比别的反贼好很多。
和闯贼、西贼比,买活军长在学识教养,和建贼比那自然不必说了。倘若有一日,敏朝真的不行了,那么叶、沈二人想象中最坏的结果,便是亡于建贼,从此后连官话都说不得,连汉字都写不得,那是完全不能忍受的。
正是因为这份好感,叶仲韶便不觉得去一趟买活军治下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自从收到信之后,他就觉得这一行在所难免,由于他明年要下场科考,亲自送去,恐怕母亲不喜,再者带女儿去治脚,这个事情还是妻子出面更合适一些,再加上很快又有了战事的消息,便暂耽搁了下来,不过,前些天城里传来消息,说是朝廷将向买活军派出使者,看来是京城中的争斗已经告一段落,而沈君庸也告知姐姐,他要去一趟云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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