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陨心,葬体’二劫已过,荒芜战体修炼至大成,只可惜,你那沉稳地性格束缚了你,你不如我锋锐,不如我狂纵,所以终究,不是我的对手!”
青荒?雍南王?
听着两人的对话,傲爽一阵陈思,此人,便是与刘歌父亲刘封签订娃娃亲的人。
这两人的实力简直深不可测,竟然能看出对方均是渡过‘三劫难’中的两个,距离圣境不远,不过他们在一百年前应当有些恩怨,不然剑锋绝不可能话中带刺。
“呵呵……”
青荒笑了笑,对于剑锋所说不置可否。
“剑锋,还是剑锋,虽你手持木剑,但却不容任何人小觑,不过……今次,你我二人都非青天择雄的主角,争这些口舌之利又有何意义?这件事,若我说,过去便罢。”
“过去便过去,不过……青荒,我身在南域,可是有一阵子未曾与人交手……”
说话间,剑锋撩起上身衣衫,众人顿时现,自胸口到腰间,赫然有着整整一排拳印:“一梦百年,弹指挥间,但这排拳印,却无时无刻不再提醒着我,木剑,我要攥得很紧。”
剑锋可以鄙夷剑豪与剑双之间的斗嘴,因为他所处层次,比二人要高,可换做青荒,则又是一片地,一方天,两人实力相近,更有多年前的恩怨,这次见面,可说是冤家路窄。
“有意义么,剑锋?当年风云乱战,你我身为东王和北王,为了一个‘王中之王’的虚名争得头破血流,你给我看你身上的拳印,我的身上,又岂能没有你留下的剑伤?”
青荒摇了摇头,他此刻出现,为的就是制止眼下两方人的战斗,又怎可能因为剑锋的一句话身置其中?而且,他们两人若真动起手来,整个皇城,不被掀个底朝天?
“当然有意义,即便是现在,如果你还去参加风云乱战,我也一定会去,不为别的,我就是想看看你慌张的神情,一如当年,木剑插入你胸口,你巍然不动,一拳将我震飞。”
当年一战,应当是平手,那一届的风云乱战,也是北王与东王两人的争锋,尽管过去百年时间,剑锋却还耿耿于怀,这不由让傲爽记在心里。
不怕得罪君子,就怕招惹小人,这种人,在我身份败露之时,必须要在电光雷霆之间拿下,不能给他任何活命机会,否则必定会隐匿起来,寻找适当机会出手。
剑锋,像极了在地球上时的我,杀手……
将逆龙破云枪收起,从两人的口气不难听出,即便剑锋有些咄咄逼人,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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