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拥有着骑在马上还能砍杀的强大骑术。
阿布木等人翻身下马,却发现对方根本没有减速的意思。
就意识到了,对方是要突骑!
一群匈奴兵,射程不如枪,威力不如枪,被齐射了六轮,已经吓傻了。
此时又发现,对方所有的骑兵,个个都是骑术之神,在马上可以随意调整姿态,甚至双手抓刀!
这些人最菜的,骑术都比自己认识的最厉害的人厉害。
他们身上的甲散发着寒光,比最锋利的神兵看起来都坚硬。
他们身上的白色袍子,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人身上居然还插着箭!但箭根本没有穿透白袍!
银甲白袍的羽林卫头顶是绵盔甲,绵盔甲上是铁头盔,铁头盔上插着黑色的羽毛。
这些头插羽毛的人已经毫不减速的从旁边冲过。
罗烈手中的枪抓的紧紧地。
双脚蹬蹬死后,他伏在马上,马的巨大动能全部传到了枪尖。
枪尖一瞬间爆穿了一个匈奴兵的脑袋,小臂粗细的枪杆穿透出来。
罗烈自己都没想到威力这么大,眼看着那尸体挂在枪上,被自己的碗甲挡了下来。
要不是罗烈力气大,加上有碗甲稳定,这一瞬间自己都得骨折。
谁能想到一枪捅向敌人的下一刻,敌人一脑门撞在了自己的拳骨上?
罗烈硬撑着撞向了下一个敌人。
匈奴人惊恐的看见,一个银甲白袍头插不同一般的长羽毛的恐怖将军,一枪贯穿了一个勇士的头颅,又扎穿了一人的脖子,枪头撞上第三人的胸膛直接扎透。
罗烈不敢接了。
他虽然用过无数次战马三宝,但是冲锋时都是试着对付木人桩稻草人,又不是真杀人。
他压根没想过,自己夹紧枪全力一冲,直接能把活人当肉串!串了三个!
就算马力气大挂得住,罗烈自己可不能单手挂着三个人来一手弯举,别说三个人,一只羊也没多少人能连着举起来。
罗烈只能郁闷的丢掉了枪。
这枪可是他自己找人打造的。
现在丢了只能换武器了。
罗烈抓起了枪,不是用来击发,而是抡向了前方。
战马铁蹄踏过,压断了一个倒在地上的匈奴人的膝盖。
匈奴人惨叫时,他旁边发愣那人,整个脑瓜,被枪杆砸瘪了下去,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被枪近距离格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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