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能帮天后加冕的作曲人,是随随便便就能喊到的吗?
人家本人客气两句,不会有人当真的。
所以……需要一点迂回的手段。
还没等许枫把后面的话说出来,程鸾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噢……所以许枫哥,你是打算让公司开这么一个业务,然后你亲自来操刀,把那些不太成熟的歌曲按它们该有的价格卖出去?”
以许枫个人的名义,肯定是没小歌手敢找过来的。
但,要是以公司的名义去接单,愿意相信的客户一定就会大幅增加了。
虽然许枫和林笙幻都在这家公司,但是公司和明星个人终归还是不同的。
公司接单,肯定是有其他员工来帮忙,许枫撑死是在一些细节方面给点建议。
这样,对于那些急需歌曲的歌手来说,也完全足够了。
十几万就能找许枫本人写一首歌,这种事情没人敢相信,但要是换成许枫所在的公司这么做,愿意相信的人就不会少。
许枫点点头,说道:“是的,收益具体怎么分就到时候再说。”
“我开这个公司是追星来的。”程鸾笑道,“收益不收益的不是那么重要……不过托你和林笙幻的威力,这公司居然是赚钱的。”
虽说赚的这些钱,和她本来的钱相比可以说是聊胜于无。
但这么一个玩乐性质,连程鸾这么有眼光的人都觉得得亏钱的公司居然能盈利,足以说明许枫和林笙幻的个人能力有多强了。
“那不行。”许枫摇摇头,“这种事还是要说清楚的,亲兄弟还明算账呢。”
无论赚不赚钱,规矩必须立起来。
否则很多时候没办法做到公事公办,反而会产生管理上的巨大麻烦。
都是兄弟都是小伙伴,上班迟到个十分钟,不好管吧?
都是朋友,事情搞砸了,没办法追究太多责任吧?
铁了那么久,和其他同事发生冲突,拉不拉偏架?
生意不错的时候一切还好说,要是生意不好,这些问题就会被无限放大,最终的结果就是生意做不成,朋友也没法当。
所以许枫是很忌讳和朋友有过多利益纠葛的……但,程鸾这边,两人可以算是先有了利益纠葛,再成了朋友。
所以,还是立一下规矩吧。
“行行行,知道了知道了……”
“……”
两人聊着公事,吃饱喝足,回到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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