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谏诤之权,妄议君上,非议天家。」
「若君上有过,天家有失,给事中及十三道御史可禀明上官,由都给事中,佥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御史等官联名同奏,若诸上官皆不愿上奏,科道方可独奏。」
「若独奏,则下廷议,查实为妄议者,独奏之言官不得以风闻奏事为由,躲避责罚,若查实为实谏匡正君上者,则责其上官推诿渎职,予以降黜。」
「此臣浅见也,请陛下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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