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远看着他的动作,清楚他在完成许多刑警容易忽略的步骤:还原卷宗完整形成流程。
多数人查办旧案,习惯从最终结果反向推导缘由,楚筠却坚持从事件起点顺推。一份卷宗不会凭空出现,如同流水线作业,每一道环节都有对应负责人,每一次移交都留存时间痕迹。
只要任意一环出现异常,必定会留下痕迹。
标准正常流程:
凌晨事故爆发;
上午开展现场勘查;
下午制作伤者询问笔录;
晚间整理现场拍摄照片;
次日整理初步文书;
第三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
第七日完成归档封存。
如今出现的矛盾点在于 9 月 13 日,也就是事故发生第二天,李建民写下:卷宗已补齐。
这句话的含义不言而喻:9 月 13 日之前,卷宗存在材料缺失;9 月 13 日当天,有人送回缺失的内容。
楚筠拿起电话:“赵成。”
“收到。”
“调取十九年 9 月 12 日至 14 日,全部卷宗移交流转记录。”
赵成点头领命。
几分钟后,老旧系统调出当年电子备份。
数据虽不完整,但基础流转记录尚存:
9 月 12 日 现场拍摄胶卷送检冲洗
9 月 12 日 提交车辆鉴定申请
9 月 13 日 补充材料入卷
看到这一行记录,楚筠的动作停下,顾远也同步留意到这条文字。
“只标注补充材料,没有写明具体内容?”
赵成摇头:“旧系统仅留存这一条笼统记录。”
楚筠并不意外。
倘若细节完整登记,掩盖行为便失去意义。真正需要隐藏的物证,绝不会明明白白登记在明面上。
继续向下翻阅记录:
9 月 13 日下午三点,补充材料归入卷宗。
经办人一栏:空白。
顾远皱眉:“又是空白。”
楚筠点头。
卷宗借阅签名被擦除、补充材料经办人无登记,两处关键流程全部缺失人员信息,绝非偶然。
赵成忍不住发问:“会不会是当年系统存在故障?”
楚筠看了他一眼:“系统故障只会漏记一次,不可能两处核心登记连续留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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