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真有可能。
天河不是小规模的侵权,对方简直就是在复制粘贴,也就是还没贩卖。
但凡真被研究出来,卖个两三千瓶...哪怕只是两三千瓶,也要多赔七八千万!
“有什麽思路吗?”张助理询问。
一侧。
一直沉默不语的闫律师忽的开口道:
“梧桐市本地,那个疑似匿名举报来源的案子。”
“天河药企以侵权的名义进行起诉。”
“但是,天河也随时可以撤诉,我的意思是...如果,这起案子宣判,被告人败诉,就可以当成客观证据使用!”
多数人可能没意识到一件事,那就是,庭审对一件事宣判,打上法律效力的时候。
这玩意就不再是信息。
而是证据,客观证据!
诺华集团法务部众人,可以随时调取,随後摆上法庭的证据。
“但...我觉得,这场案子天河会撤诉,随後被告胜诉。”
闫律师说着,顿了顿,忽的又道:
“不过......我觉得可以让被告人主败诉!”
主动败诉?
张助理顿了顿,旋即眉头一挑,开口道:“细说。”
“字面意思,让被告直接认罪,将案子打上‘侵权铁证’的司法效力,随後燕京提起的诉讼直接使用,达成人为制造侵权依据的情况。”
闫律师开口解释着。
他的能力很强,虽然是靠着背後有人才坐在这桌上......
但律师这行业,光靠背後有人可不够,你自己没能力,背後再有人也会被卡在顶尖律师之下!
但很明显,闫律师的能力足够,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所在。
“怎麽实施?”张助理问。
“简单,我了解过案子,被告人无非被判了三年,稍稍运作,一年的监牢都不一定能蹲。”
“他认罪的代价极小,那麽,诺华医药集团,只需要给出远超代价的好处即可。”
闫律师开口解释,一个刁钻角度浮现在张助理面前。
“比如,对方认罪换取诺华的‘投资’、‘合作’。”
也就是。
诺华给出几百万...换高瑜去认罪。
几百万听着多,但诺华家大业大,一天的研发费都不止几百万东国币了。
更别提,这份钱的用处...极大,不止会在‘证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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