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公文包中,抽出一遝材料,上面多是刘国富单方面,针对重度精神病的供述。
「还请审理。」
话落。
书记员便将文件递到审判上,三个法官接过,越看,眉头拧的便越紧。
材料.没漏洞。
「异议!」
「我方反对,你方这分明是主观供述,没有任何客观依据加持!」
徐德开口,他声音很大,隐隐带了一丝丝的怒意。
他敢打包票,面前这个人...绝对是公报私仇!
将对案子的无能,转变为加害被告人张月的行为,明面是是替委托人追责,实际上..完完全全的泄愤!「不,我方这是客观口述!」
范贺没有犹豫,立马摇头驳回。
「口述不存在客观,除非存在证据加持!」
徐德更是没有半分让步的迹象。
范贺道:「现场存在客观依据!」
「就本案而言,受害者刘国富身中17刀,却并未致死,且受到的伤害明显杂乱无章。」
「可以侧面验证,被告人张月在案发期间,不具备自我辨别能力!」
「反对!」
被告席。
林月也是怒不可遏,思维开始转动,开口回应。
「2月18号,警方抓捕被告人张月期间,後续口供明确指出张月在案发期间存在清晰意识!」「对方仅是被病症所影响,实则并非失控!」
代理人席位。
范贺开口道:
「被告人,我方要告诉你的是。」
「精神病的精神失控与肉体失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
「被告人张月,明显是在精神失控的情况下肉体不受控制,所以呈现为,精神存在自主辨别意识,可肉体却不受意识掌控!」
话落。
「荒谬!」
林月完全不认同,她眉头凝起,厉声道:
「强词夺理,你方分明是在强词夺理!」
「主观方面的是否失控,应当由我方被告人亲口辨认,而非由其余人进行主观判定!」
范贺摇头,绝口否认。
「不,这不是主观判断,而是我方委托人,切身实际的感官!」
「他是受害者。」
「他针对对方的状态,有权进行指证!」
说着。
范贺微微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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