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当即摇头道:
「异议!」
「审判长,有关飞机等常识性规定,刀具明令不得登机。」
「除此外,对方这是在偷换概念。」
「持刀前来成都,与刀具被缴,来到成都後再次持刀,这是两个概念!」
审判上。
法官本想开口,岂料,他们的左手侧,立马传来一道回应。
「异议!」
「审判长,这本身就是两个概念!」
「被告人张月持刀,是在心理缺乏安全,客观条件下的潜意识催促,所以持刀自卫。」
「除此外,还存在需要吃水果这一客观条件!」
徐德站起身,立马打断对方的话。
无论如何,两把刀都决不能让其关联起来。
「除此外,有关常识问题,我方.. . . .」
「认为需要进一步讨论!」
说着。
他顿了顿,接着不等周围人开口,便立马将话吐出。
「首先,所谓的飞机安检,不准带刀进入的常识问题,本身就不成立!」
「我方委托人,在三个月前,是一个流浪十余年的流浪汉!」
张月来成都时,是第一次做飞机。
而在这次之前,对方对飞机完全不存在任何概念。
这麽说吧。
哪怕是後世2026,也有极多的普通居民,针对如何坐飞机也是一知半解。
什麽水能进,什麽水不能进。
液体药物能进飞机吗??
行李多重、多大需要进行托运?
很明显,这些东西是常识性问题,但只针对部分群体,而张月. . ....
「客观条件下。」
「对方不具备知晓这个所谓常识性问题的条件!」
「她只想吃水果,而这个水果,需要用到水果刀,,於是乎,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刀带到机场,随後被缴!」
「再之後,来到成都後,被对方律师,以及刘国富本人刺激到。」
「所以,产生出需要私下质证的想法,同时付出行动!」
「而又因为恐惧,这才出现了第二把刀,也就是自卫性道具,餐刀!」
条件很清晰,也异常客观。
如果以这个角度来看,那麽便不具备任何的客观证据,能证明张月在2月15号来到成都之前,就想杀了刘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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