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被告人也已经到庭待审,那现在. . .….…
「本案,由公诉机CD市市级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月,涉及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未遂,导致案件受害者刘国富重伤濒死,於2003年月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依照相关规定,案件由CD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进行审理。」
「本案,由审判员孟俊峰担任审判长 . . .」
「现,宣布,本案...…」
孟俊峰说着,他顿了顿,右手握住审判上的法槌,将其高高举起。
下一秒...,
「啪!」
清脆的声音响彻在整个法庭。
「开庭!」
「案件开始审理!」
话落的刹那,一股无形的气势,以他为中心,向四周散去,将所有人裹挟,令人精神一震!开庭了. ..
这起因果矛盾,最早能追溯到12月30号,除夕节前一夜的案子,直到眼下4月1日. ..终於开庭审理!审判长孟俊峰没有犹豫,他扭头看向公诉方。
「公诉方,请你方宣读诉书!」
公诉席,众人点点头。
女检察官刘希站起身,他手中握着诉书,开口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听审席诸位。」
「我是公诉席检察官刘希,接下来,由我代表公诉方,陈述被告人张月所犯下的罪责。」
话落。
刘希顿了顿,接着又开口道:
「被告人张月,年龄18周岁?.於2003年,2月18日,淩晨四点半被逮捕。」
「经本院审查查明,被告人张月,与案件受害者刘国富之间,明确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案发当天,被告人张月以主动、无他人胁迫,前往「第九通用综合医院』,找到被害人刘国富。」刘希看着手中诉书,沉声开口道:
「双方交谈过程中,被告人张月率先以威胁被害人刘国富的形式控制住对方。」
「接着,刘国富展开自卫回击,随後防卫过当,开始加害,企图侵害被告人张月。」
「但随後. ....」
「被告人张月,持刀,在身体各部位捅刺共17刀!」
17刀!?
话落,听审席众人譁然一片。
在之前,报纸并未有哪家报社详细说过刘国富的伤情,多是根据医院的信息进行的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