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惊喜?
翻译翻译,什麽叫他妈的他妈惊喜?
惊喜就是,当庭翻证!
「原来这就是惊喜!」
林月恍然大悟,接着自己都没忍住,伸手轻轻掩唇,眼睛弯弯的笑着。
「那这惊喜...是不是还有个别名?」
「比如叫证据突袭。」
「唉,林真君,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徐德摇摇头,他脸上流露出正色,严肃且认真的看着这个女孩。
「证据突袭是恶意的,是非法拖延时间的,更是违规与存在不正当理由的!」
「你以为我想不检验就丢到法庭上,然後迫不得已休庭三天重新审判吗?」
徐德指了指手里,红色的胶皮户口本,深深叹了口气。
「这是无可奈何啊!」
「咱们没举证时间,也没现有的实质性客观检测证据,属实是没办法。」
「总之...
「」
「咱们这次是有正当理由的!」
还是那句话。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不能证据突袭,更没有任何一条法例规定证据突袭的信息会被判为无效。
什麽?你要问为什麽说这次有正当理由」,那意思是上次的证据突袭是纯恶意?
这你别管。
律师的事情少打听,问的多了对你没好处!
最关键的是...
徐德这次是真有正当理由!
获证後无举证时间进行举证,这在证据突袭」的理由中,有效性属於头一档。
只不过...
一侧的王超忽的冷不丁开口说道。
「法官真的会信你这个理由吗?」
他脸上露出疑惑。
「这在法官眼里,难道不是「狼来了?」」
一次正常,两次就很可疑了。
一起案子,被害人诉讼代理人跟个弹簧一样在法庭的底线来回跳动,不断突袭庭审,换做你是法官,哪怕对方给出了完整证据..
你难道会认为他真是迫不得已吗?
尽管这次他是真迫不得已...甚至自己也想能质完证在开庭,但可惜,没有依据的无端举证,只会被驳回,阻止不了开庭,除非有司法机构的监定报告。
但这玩意程序比较多,至少得半个月。
这次徐德是真迫不得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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