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汤炖了一大锅,儿子喝了三碗,她喝了半碗汤底,把肉都夹给了孩子。
儿子吃鸡腿的时候,两只手捧着啃,油顺着手指往下淌,她在旁边拿纸巾给他擦,一边擦一边说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但那是上个月的事了。
“来一斤前腿。”
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轻,像怕被人听见似的。
肉摊老板切肉,刀剁在案板上,咚咚响。
孟翠翠站在旁边,手机攥在兜里,拇指反复摩挲着屏幕上那道裂纹。
四千,加上之前日结的,这个月到手超过六千了。
她以前在李建国厂里最好的一个月,拿了两千三。还是应发数,实发永远是白条。
白条攒了一沓,用皮筋箍着,塞在床头柜的抽屉里。
每一张上面都有李建国歪歪扭扭的签名和一个红手印,像是某种廉价的承诺。
那些白条现在还在抽屉里,一分钱也没兑过。
六千块。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儿子的书包带子断了一根,用鞋带系着,已经凑合了两个月。
那根鞋带是从她自己的旧球鞋上拆下来的,白色的,系在蓝书包上格外扎眼。
儿子第一天背着去学校,回来的时候没说话,但她注意到书包被翻过来背着——有鞋带的那面朝里,贴着后背。
九岁的孩子,已经知道藏了。
校门口文具店里那个蓝色的奥特曼书包,儿子每次路过都要多看两眼,脚步会慢下来,但从来不开口要。三十五块。
她从来没买过。
不是买不起,两千三的月薪,咬咬牙也能挤出三十五。
但那两千三是白条,白条不能去文具店买书包。白条什么都买不了。
肉摊老板把肉递过来:“一斤一两,多的不算你的,十四块。”
孟翠翠付了钱,拎着肉和菜往家走。
塑料袋在手腕上勒出一道红印,肉沉甸甸的,坠着往下拽。
走到文具店门口的时候,她停了一下。
玻璃橱窗里,那个蓝色奥特曼书包还在。
挂在最上面一排,标签朝外,"35元"三个字用红色马克笔写的,笔画很粗。
她站在橱窗外面,看着那个书包,看了大概十秒钟。
阳光从侧面照过来,在玻璃上映出她自己的影子——头发用一根黑皮筋扎着,T恤领口洗得发白,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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