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唇]自认为也见识过许多大风大浪,可还是会被陈咩咩的一些操作弄得猝不及防。
按常理来说,好不容拿下[血酿公会],应该马上发挥这个机构的最大作用,抢占主动,避免被议会反应过来后,明里暗里地削弱。
可陈咩咩一点没想着动用公会的权力,关注点居然是在找报社打广告上。
“按理说,我有这样的权力,但强行这么干,可能弊大于利。”[红唇]尽量说得委婉。
“有什么弊?”
“首先[川贝]大概会反对,其次阅读者可能反感,再次,为了说服上封面的人,也需要支付很高的价码,整体下来,宣传的正面效果还微乎其微。”
陈咩咩立马来了个馊点子:
“效果好不好,那得看营销手段,普通广告效果微乎其微,那我就不走寻常路。
我这就有一个不错的点子。
咱们不让上封面的人表现得多爱吃,反其道行之,让他表现得很抗拒,但不得不吃。
如果这样,阅读者就会想,‘有那么难吃吗’、‘吃不下为什么要勉强’、‘要是是我,我肯定能吃完’等等。
时尚达人们都手捧一只烤鸡,这本身也算行为艺术,走在时尚前线,让人看了就忘不了,也不会降低期刊的口碑。
只要能引发讨论,产生互动,就能留下深刻印象,广而告之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红唇]将信将疑:“这么干,宣传的不是正面形象吧?”
“黑红也是红,第一步是让所有人都知道有这家店,至于到店后的体验与评价,这就是看我烤鸡店的本事。”
[红唇]做报刊内容这么多年,就没这么干过,并不看好这个奇招,但她并不直接唱衰。
“如果你确定这么干的话,咱们先尝试一期,我去说服[川贝],但让上封面的人同意手捧烤鸡,需要你自己去搞定。”
“我搞定就我搞定,下一期谁上封面?”
“[绯红时尚]每周第六天凌晨出最新一期,排除拍摄、编辑、印刷等必要步骤,要是赶这期的话,你只有1天时间搞定对方。这期的主题是红酒,邀请的封面嘉宾是[葡萄酒吧]的酿酒大师[酵母]。”
“[酵母]?”陈咩咩有点印象,刚刚进城时,洛兰带他去过[葡萄酒吧]。
“对,她是很有名的酿酒师,独创的葡萄酿,不失红酒的醇厚,又不会压住精血的本味,对血裔来说,几乎全是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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